相信大部分人,虽然没有接触过高利贷,但是也经常听到“高利贷”的大名。
  高利贷以及利滚利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几乎随处可见,而在背后存在的乱象与问题更是屡禁不止。甚至有很多家庭最终因为高利贷变得支离破碎。
  除此之外,还有的借款人为了躲债有家不能回,过年过节也只能在外面躲债。

打击高利贷,
也是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事。
最近黄岩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高利贷团伙。
  11月6日,黄岩区人民法院对以王浙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公开开庭审理,并当庭作出判决,依法以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判处各被告人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  据了解,检察机关指控,2017年下半年,被告人王浙军和陈马(另案处理)合资在黄岩区西城街道后洋村私设“银河金融”店放高利贷。以3000元每天收取利息100元、1万元每天收取利息500元的方式,向余某、胡某、陈某等放高利贷,并要求对方打1万元或2万元的借条,同时收取“家访费”200-300元。
  此外,王浙军还纠集被告人王永平、王奇、李永鹏、杨兵兵先后到“银河金融”店内上班,向借钱人讨要欠款。被告人王浙军、王永平、李永鹏、王奇、杨兵兵等为索取高利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,形成了以王浙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  该团伙成员讨债手段恶劣,采用喷漆、砸玻璃、非法拘禁、殴打等方式进行讨债。2017年8月,余某向被告人王浙军高利借款3000元,王浙军收取“家访费”200元。
  后王浙军认为余某欠钱不还,同年10月的一天晚上,王浙军和王永平等四人驾车来到余某家,用事先准备好的红漆将余某家的前后门及外墙喷上“欠债还钱”的大字。
  之后 ,王浙军将余某骗至“银河金融”店内,王浙军和王永平、李永鹏、王奇采用扇耳光、拳打脚踢及威胁将余某扔永宁江等手段,逼其还钱,直至余某当场归还了1200元,并答应5日内归还1000元后才将其释放,此次余某被拘禁4小时左右。
  几天后,余某再次被骗至“银河金融”店内,被王浙军等四人采用打火机扔打、用拳头殴打等方式,逼余某还钱,在余某答应还钱后才被释放,此次被拘禁3小时左右。
  今年1月26日,黄岩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并抓捕了该团伙主要成员。11月6日,经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
  庭审中,五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,当庭自愿认罪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,被告人王浙军为索取高利贷,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,情节严重,又多次非法拘禁他人,并具有殴打情节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;被告人李永鹏、王永平、王奇、杨兵兵为索取高利借款,非法拘禁他人,并具有殴打情节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,依法予以惩处。
  经合议庭评议,法院对该案当庭作出宣判,判决被告人王浙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;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;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。被告人李永鹏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。被告人王永平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。被告人杨兵兵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被告人王奇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。
来源:台州晚报
通讯员/林静 记者:章韵
登录台州城市网客户端,分享美好心情
2人点赞
阅读全文  

阅读 38031   评论 12

精选留言
写留言
精彩推荐
打开台州城市网,查看更多精彩内容
提示信息

Ps:啊哦~只能在客户端里面玩哦~

提示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