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提新居本来是美事一件
但是椒江的陈先生却在新家装修的时候
遇上了糟心事……
  “工程总价419600元,目前已支付411000元,项目进展才15万元左右。”陈先生说,2019年9月,他在椒江中梁首府壹号的新家开始装修,在美莱美购买了全包家装服务。早在2019年年底,工程就开始停工,现在连工程队都找不到。
  回忆起当初精心挑选装修公司的情景,陈先生很懊悔:“光是选装修公司就费了很大功夫,美莱美在台州还算有名气的。可谁想,公司说倒闭就倒闭。” 对于年前工程的停工,陈先生并没有太在意。“我以为快过年了,装修人员提早放假回家。后来发生疫情,我还在耐心等待复工。随着各行各业陆续复工,3月初我给施工队打了个电话,结果负责人告诉我公司资金链断了,施工不能继续进行。” 上个星期,陈先生前往美莱美门店,发现问题大了。“公司负责人都不在,只剩几个工作人员,说公司没钱了,开不下去了。”陈先生哭笑不得。 目前,陈先生的新家只进行了瓷砖的铺设。“本来急着装修等入住,现在装修款能追回来就不错了。”陈先生说。
  人去楼空,
  公司工作群宣布无限期延期复工
  记者了解到,购买了美莱美装修项目仍未完工的消费者不在少数。 “现在我们拉了个群,群里都是家里施工未完工的业主,目前有近二十人。”陈先生说。 听说有记者采访,大家纷纷在群里留言,接龙施工金额。
  “中梁首府,已付401000元,完工15万元。”
  “和润景园,已付50万元,完工20万元。”
   ......

  不只是椒江,还有黄岩、路桥等地的消费者。金额多的有50万元,少的也有5000元定金。根据消费者初步提供的信息,已付金额近300万元。 3月24日,记者跟随几位业主代表来到位于中心大道的美莱美。 一进门,公司门面很气派,光是大厅就有一个篮球场大,会客厅、会议室、部门办公室一应俱全。 然而,大厅前台空无一人,各工位上找不到工作人员。只有几个自称公司项目经理的人坐在大厅沙发上,神情忧郁。

  “公司都搬空了,群里三月十几日的时候突然发通知,说2月3日开始,所有人将无薪资,公司无限期延期复工。现在工人工资都来找项目经理,我们问谁要?”项目经理王先生苦恼道。
  公司总经理现身,答复成空头支票
  正当众人面对空空的大楼无奈之时,美莱美总经理苏晓辉突然出现。
  “公司资金链断裂,目前无法正常经营。”苏晓辉说。
  面对业主的指责,苏晓辉表示很无奈:“对于大家的难处,我很理解,我也是受害者。目前公司正在想办法自救。”
  “公司有什么解决办法?对消费者如何补偿?”随行的朱女士提出质疑。
  沉默过后,苏晓辉表示具体解决办法需公司老板决定,暂时无法做出承诺。
  眼见协商无果,到场消费者提出了几点意见。
  “装修不可能一直下去,现在就两点简单要求。一是结算账目,公司把工程项目清单拉出来,把未完工的项目都列出来,盖上公司的章。二是归还设计图纸,主要是隐蔽工程的图纸,我们接下来找别的装修公司,这些图纸很重要。”朱女士说。 对此,苏晓辉表示会全力以赴完成,并记下在场消费者的装修住址。他说:“3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会给出答复。” 但截至记者发稿,朱女士告诉记者,她没有接到美莱美方面的任何答复。

  消费者多方维权,消协已介入
 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?就此,记者咨询了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理尚。
  “根据美莱美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,美莱美因未履行合同约定,给业主造成损失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由于业主较多,可通过集体诉讼的法律途径进行上诉。”曹理尚认为,由于美莱美已经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因此业主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,退还所支付的工程款,可以按工程总价的10%要求支付违约金,并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。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 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,曹律师与相关部门联系后,相关部门让与美莱美有合同关系的业主,先到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登记,后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  随后,记者电话联系椒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陈女士。
  “业主先在消保委进行信息登记,现有8位业主已登记。目前找不到美莱美方面的人员,相关部门正研究后续处理事宜。”陈女士说。
来源:台州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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